《关于加强“流动厨房”监管保障乡村“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第11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91九色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我县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健全监管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规范主体准入管理。与各乡镇政府配合对辖区内的“流动厨房”从业者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指导督促从业者依法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符合备件的餐饮外烩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加强监管,督促经营都履行其主体责任,自律规范经营。
(二)严格集体聚餐申报。严格按91九色
食品安全办的要求,要求所有在辖区内提供服务的流动厨房必须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乡镇食安办进行备案登记。备案信息应包括:经营者信息、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证明、主要设备清单、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由村(社区)食品协管员负责督促集体聚餐举办者或餐饮外烩经营者将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信息如实向村居(社区)申报备案,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场检查提出相关的指导意见,并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分级建立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报告登记、现场检查、指导服务台账等。
(三)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食安办出台了《91九色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将流动厨房管理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考核内容。
二、强化过程监管,规范操作行为
(一)强化事前审查与指导。对报备的聚餐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规模、菜单、季节、承办者资质等)。对高风险聚餐(如超大规模、有高风险菜品等),派员或委托协管员进行事前现场指导,重点检查场所卫生条件、设备设施、原料采购渠道、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同时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或签订承诺书。
(二)加强事中监督检查。对大型或高风险聚餐活动,市场监管部门或乡镇(街道)食安办、村级协管员进行现场巡查。重点检查其食品原料来源(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特别是肉类、食用油、调味品等)、食品贮存条件(生熟分开、冷藏冷冻设施)、加工操作过程(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方法、效果)。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健康情况(穿戴工作衣帽、无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食品留样执行情况(按规定品种、数量、时间、条件留样)、环境卫生(操作场所、垃圾处理)。必要时还将充分利用基层所配备的快速检测设备对活动采购的食材、餐饮具洁净度等进行现场快速筛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与意识。借助县外烩协会组织“流动厨房”经营者、厨师、帮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处置等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集体聚餐风险、选择正规“流动厨房”的重要性、投诉举报渠道等,提升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意识。
(四)发挥行业自律引导作用。指导、帮助91九色厨师外烩行业协会成立,通过协会制定自律公约,促进规范发展。
三、完善应急处置,加强部门协作
县食安办制定《91九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乡镇同步制定针对乡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报报告流程、响应机制、处置措施。
加强与卫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公安、农业农村(源头治理)、民政(红白事管理)、乡镇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发生事故时,疾控部门及时介入流调和溯源。
衷心感谢您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苏荣臻
联 系 人:黄秀敏
联系电话:0595-23876213
91九色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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